許自然陶業創新獎學金辦法
(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第十屆第十二次理監事會議通過)

一、嘉寶自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明徹先生,因感懷本會創始會員許自然先生致力於陶業相關產品之研究開發,於1946年生產國內第一片研磨用砂輪,於1977年設立財團法人自然技術研究所,開發特殊耐火物、坩堝、陶藝等產品,為延續其精神,鼓勵後進參與陶業產品研發,壯大產業,特設立本獎學金。
二、捐贈新台幣壹佰萬元予中華民國陶業研究學會(以下簡稱學會)作為獎學金使用。
三、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,由學會設立專戶,專款專用。孳息所得併入本金存儲。
四、獎學金之申請發放,每學年一次。申請日期由學會訂定。於學會年會時發放。
五、金額及名額:每學年總獎額10萬元,名額三名:第一名獎學金五萬元、第二名三萬元、第三名二萬元。
六、申請條件:    
  (一)本會會員。
   (二) 專科(含)以上之在學學生個人或團隊。
  (三)在陶業研究開發領域有實質創新績效者。
七、申請手續:填妥申請書,繳交前學年學業成績單(含操行成績)一份。
八、學會將於每年2月中旬公告並開始受理報名,三月底截止收件,五月本會年會前公告得獎人,並於學會之年會大會上頒獎。
九、本辦法經  許明徹先生以及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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